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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第三批获得版号的游戏公布,本批次有93款游戏获得版号。加上此前第一批80款、第二批84款,1个月内,共有257款游戏获得版号。
今年版号数量比去年少了许多。2018年1月29日公布的版号信息,仅去年1月份这1个月,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发布了近800款游戏。据国金证券传媒分析师裴培统计,2017年1月,核发版号数量正好1000款。2017年全年,有9368款游戏获得版号。
今年1月核发的版号,不足2017年月均发放数量的三分之一,裴培认为,这并不能满足游戏行业的需求。
游戏版号发布数量的减少早有预兆。去年8月30日,一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显示,国家新闻出版署将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裴培根据游戏市场情况估计,每年发放5000个版号可以满足市场的基本需求。但从目前发放情况来看,假设每月核发3-4批,他预计2019年全年可能只有3000个版号,甚至无法解决去年堆积的版号申请。
一个利好的消息是,之前获得版号的游戏中绝大多数是棋牌类游戏,去年以来,棋牌类游戏逐步淡出市场。即使版号减少,裴培认为,重度游戏受到的影响可能没有市场想象的那么大。
棋牌类游戏由于容易涉嫌赌博的性质,曾被媒体及监管部门批评。去年以来,《天天德州》《德州扑克》《疯狂的德州》《梦幻德州》等多款棋牌类游戏也纷纷下架。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版号重新发布后的257款游戏中,绝大多数是A股上市公司游戏产品,腾讯、网易等游戏大厂的游戏产品还未过审。
腾讯游戏此前曾向经济观察网表态说,也有信心在版号开放审批后,为社会与公众提供更多合规的优秀文化作品。
裴培认为,监管政策对劣质游戏的清洗,可以有效降低劣币驱逐良币的可能,不管短期还是长期来看都利好头部厂商和原创厂商。
国信证券也发布报告称,从中长期来看,推荐优质A股标的以及腾讯控股、网易、Bilibili等优质海外上市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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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长期看,股市依然向好,但在股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短期要关注业绩增长能否和股价相匹配。
近期南船对旗下上市公司重组方案的调整,无疑引发了市场对此次南船业务整合的猜测。
“新三板+H”模式落地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揭开新篇章,为提升新三板市场管理水平和能力带来机遇。
港交所与股转的合作可参考沪港通、深港通的模式,预计今年6月7月将出现首批合资格三板企业上市。
现在企业拟IPO热情下降了很多,大部分企业对于是否要冲层保层保持着顺其自然的态度。
A股和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核心组成部分,并购重组逐渐成为上下互通、有机联系的重要纽带。
2020年,在新冠疫情的肆虐下,全球经济受到极大冲击,而游戏行业却逆势突围持续保持着高速增长。根据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GPC)与中国游戏产业研究院*新发布的《2020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2020年,我国游戏用户规模超过6.6亿人,全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786.87亿元,比2019年增加了478.1亿元,同比增长20.71%,增速同比提高了12.3%。游戏行业蕴含着巨大商机和广阔前景,无疑像一块充满诱惑力的大蛋糕,惹各路英雄神往。
与此同时,主管部门对游戏的监管亦日趋严格,尤其体现在游戏版号的审批上。自2018年3月,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游戏申报审批重要事项通知》,暂停了游戏版号的审批之后,版号发放就总体呈现紧缩趋势。尽管在2018年年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启游戏版号审批,但每年获批的游戏大体都停留在1500款左右,与2017年9368款游戏获批的盛况不可同日而语。App Store等平台也一改以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作风,接连发出通知,要求平台用户提供游戏版号,游戏上线日益维艰。
稀缺的资源、诱人的利益、快速迭代的行业特性,使得相关企业在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取版号的情况下,纷纷考虑“另辟蹊径”,确保自家产品的商业化。由此,版号交易的灰色市场便应运而生。为了在这片广阔市场中分得一杯羹,不少游戏企业铤而走险,盗用、借用版号等乱象屡禁不止,继而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按照我国的出版管理制度,出版物在出版前须依法经过审查,获得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批准文号后,方可正式出版。该批准文号即为版号。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版号、作者、出版者等信息。可以说,对于出版物而言,版号是一个近乎于“准生证”的存在。没有版号,出版物就可能夭折腹中而无面世之日。版号获取作为出版物商业化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在国家对版号实行总量控制,并实行严格的审查要求的大环境下,取得版号并非易事。而能否拿到这张通向市场的入场券不仅受出版物的质量、内容影响,在相当程度上也取决于当时的政策风向和主管部门的审查口径。如引言所言,游戏版号的审批曾在2018年暂停过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纵使游戏项目有万般好,也无法获得上线运行的门票,只有眼巴巴地等待。
为了确保游戏能够尽快上线,游戏企业除了通过交易(这类交易多以授权协议、游戏运营协议等名目进行)借用其他公司的游戏版号外,还存在套用本公司旧款游戏版号等情况。但不论是套用本公司版号还是借用其他公司版号,为了实现规避监管的目的,借用版号的游戏企业都需要在维持该版号现有审批信息(游戏名称、出版单位、主要运营单位等)的前提下运营新游戏,这就会导致实际上线的内容与*初审批的内容大相径庭。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已获批准出版的移动游戏的升级作品及新资料片(指故事情节、任务内容、地图形态、人物性格、角色特征、互动功能等发生明显改变,且以附加名称,即在游戏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副标题,或者在游戏名称前增加修饰词,如《新××》,或者在游戏名称后用数字表明版本的变化,如《××2》等进行推广宣传)视为新作品,应依其所属类别重新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而已经批准出版的移动游戏变更游戏出版服务单位、游戏名称或主要运营机构,应提交有关变更材料,办理变更手续。同时,该通知第十五条明确,未按照通知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即上网出版运营的移动游戏,按非法出版物查处。借用版号上线运营的游戏将面临极大的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的风险。
游戏著作权侵权纠纷是游戏企业常常会遇到的民事案件类型。在这类案件中,虽然版号借用的非法性并非法院的主要考量因素,但客观上也为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些困难。由于游戏的出版单位、运营单位是游戏版号的登记信息,而在游戏著作权侵权案件中,上述主体也常常成为权利人控诉的对象,因此,在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时,权利人通常会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上公布的游戏审批信息作为依据。由于游戏行业版号借用现象普遍存在,这常常导致登记的主体与实际出版、运营游戏的主体不一致。由此,便催生实践中对于游戏审批信息效力认定的疑问。据笔者对相关类案的观察,目前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院还是倾向于承认主管部门登记信息的公示效力,在被控侵权人没有提出疑义的情况下,对登记信息的线);但同时也承认以相反证据推翻登记信息的可能性(如下例2、3)。
● 案例1:在厦门雷霆公司等与哲也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文化市场网查询结果,认定了涉案游戏的出版单位和运营单位。
● 案例2:在娱美德公司等与奇客创想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中,三七公司在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网站上被登记为涉案游戏的出版单位,但未被登记为运营单位,三七公司以此主张其并非涉案游戏的运营单位。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三七公司认可其系网站(笔者注:即运营涉案游戏的网站)的经营者之一,故三七公司实际从事了涉案游戏的运营行为并从中获取了利益,不应以该登记情况否认三七公司的实际运营行为”,*终认定三七公司是涉案游戏的运营单位。在该案件中,三七公司并未被登记为游戏运营单位,但法院*后结合其他证据将其认定为实际运营单位,由此可见,登记信息并非法院认定侵权主体的唯一依据,在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登记信息存在被推翻的可能。
● 案例3:在资阳蜀乡文化公司与华视聚合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中,资阳蜀乡文化公司系涉案网站的ICP备案单位,但其主张自己没有实际运营该网站。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ICP备案具有公示效力,公众仅能通过ICP备案获取网站经营主体的信息,故作为涉案网站的备案主体,如否认其为实际经营者,应当负有较高的举证义务。现资阳蜀乡文化公司未能尽其举证义务证明其与涉案网站的经营无关,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资阳蜀乡文化公司应当为涉案网站中发生的涉案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虽然该案件并非游戏案件,但法院对登记信息效力的论述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但是,也有部分法院认为登记信息的证明力很弱,权利人应提交其他证据证明侵权主体的身份。在笔者近期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提交了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上公布的审批信息证明被告被登记为侵权游戏的出版单位和运营单位,被告则答辩认为其实际没有参与侵权游戏的运营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对此,法院认为原告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实际参与游戏运营,从而认定被告未实际参与游戏运营不应承担责任。
另一方面,游戏版号的违规使用给劣质游戏提供了可乘之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使用他人版号的行为作为一种非法出版行为,可能引发刑事追责(关于具体法律依据请见下文梳理)。2021年3月,广东茂名市公安局打掉一个非法经营无版权号网络游戏的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冻结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在该案件中,涉案公司在未获得游戏版号的情况下,通过借用其他游戏正规版号的方式运营有多款手机网络游戏,并通过各种途径推广所经营的游戏,内设各种营销环节,诱使玩家充值消费。短短3年间,该公司吸引了700万用户注册,每年分红利润高达1.8亿元。据悉,该案是版号制度严格执行后,首起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的经营网络游戏非法出版物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该法第八十条规定:“被许可人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行政许可不得转让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从性质上来说,版号作为一项行政许可,与特定出版物的具体情况紧密相连,是主管部门在对其内容进行审查后,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而颁发的。如果允许将其置于市场中流通、出租或出借,无疑会架空出版审批制度,对出版市场的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一直以来,监管部门也都对借用版号行为持否定和严厉打击的态度。从1993年10月中央宣传部、原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禁止“买卖书号”的通知》到1997年1月原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再到《出版管理条例》,都明令禁止版号交易。
由于版号必须由有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申领,因此,在实践中,提供版号资源的主体也多为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因擅自对他人提供版号而可能承担的主要责任如下: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出版单位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出版单位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禁止性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除可能被追究上述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则可能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出版单位向他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是基于与某人的事前通谋,而该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等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出版单位也可能被以共犯论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或者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行为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依其情节严重程度,*高可能被处以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
即便借用版号出版,相关出版物仍然没有经过依法审批,从性质上来说仍然属于“非法出版物”的范畴。因此,对于版号使用方而言,其*可能面临的就是非法出版的相关风险。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业务,可能被主管部门依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则可能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非法出版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时,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根据该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单位实施该等行为(i) 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ii)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iii) 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应按照前述规定定罪处罚。
互联网和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改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类型的疑难问题,这对监管制度、司法实践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游戏版号出借的法律风险日趋凶险,除了行政处罚之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也不容小觑。游戏企业在与竞争对手拼快拼好时,亦需要提高风险防控意识,提高企业合规水平,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的目标。
[1]参见荀诗林,《版号新政下的游戏业》,载《今商圈》2020年第3期,第33页。
[2]按照出版相关法规上的表述,严格来说应该称“出版物号”,包括书号、刊号、版号。其中,书号与图书的出版相对应,刊号与报纸期刊的出版相对应,版号则与音像制品、网络游戏等的出版相对应。本文出于主题和表述之便,不对三种出版物号作区分,如无特殊说明,版号即指出版物号。
[3]参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4350号民事判决书。
[4]在2019年《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前,网络游戏运营还需在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5] 参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民初1883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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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周发布通知,已要求停止提交新游戏版号申请,以处理因去年版号冻结期间积压的版号审批请求。
“监管机构要求地方主管部门停止提交申请,因为目前有太多的积压需要处理。”一位知情人士说,其公司已被当地政府告知此事。另一位知情者表示,游戏公司仍然可以提交申请,但在现阶段处理已有的游戏版号申请时,版号代理机构将不再将新申请提交给北京监管机构。
在已有的过审游戏名单中,我们看到了更多熟悉的游戏公司名字,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与以往不同之处。今天,我们就来解读一下背后的隐藏信息。
作为2019年的开局版号,两批次过审数量分别为93个和95个,批复时间则依次为1月7日、13日,综合前段时间的发放规律,近乎每周一次的审核批复制度,表明新的游戏审查常态正在逐步形成。
由于此前版号审批已停摆9个月,积压起来的申请存量较大,主管部门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可喜的是,从现状来看,我们已经能感受到主管部门加速审批的决心和态度。
不过,相比往年,审批重启后版号过审数量骤减也是不争的事实。有数据统计,2017年全年月均过审游戏约800款,而现在每周不到一百款的过审数量还不及过去一半,这与游戏总量控制政策息息相关。
去年8月份教育部等八部委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已经施行,据知名游戏人士老刀99透露,今年版号总量将控制在3000左右,而1月前处在排队中的版号申请就已达7000多。
显然,版号已成为游戏行业稀缺资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申请门槛必然水涨船高,对于很多实力不强且没有出海能力的小企业来说,其研发压力将进一步加大。打击赚快钱之风,倒逼游戏公司向高质量创新与研发转型,或为2019年国内游戏行业的政策风向。
从2018年12月恢复至今,共有352款游戏获得版号。其中,传奇类、仙侠RPG和SLG占据多数位置,而在2017年非常火爆的棋牌游戏却只有波克城市的一款麻将过审。对比当时棋牌年过审2000款的盛况,不少媒体叫呼“棋牌凉凉”,不过风车倒是觉得,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
首先,版号的审批和公布有自己的规则,那就是按提审时间的先后来排队,这已经是业内的普遍共识,也是为什么腾讯、网易两个大厂连续三次缺席公示名单的原因所在。
另一方面,棋牌游戏的出版单位相对集中,同一出版社为提高工作效率,在申报产品时,往往会集中多款游戏统一申报,如果按照排队顺序还没排到,也不足为奇。
此外我们认为,导致棋牌游戏版号减少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小程序的驱动。根据阿拉丁发布的《小游戏行业年度报告》,小程序游戏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60亿,日活1亿+,平均每5个微信小程序用户,就有4个在玩游戏。
一方面是市场利好,另一方面是微信打造“小程序封闭生态圈”的勃勃野心。作为全国*大的APP应用流量池,微信在小程序扶持上也是拿出了“真金白银”。按照微信官方发布的分成政策,只要单款小程序游戏的月内购流水不足50万、广告日流水不足100万,微信将不抽取任何分成。这对于棋牌小程序来说,无异于白送免费流量。
面对微信扶持,不少棋牌公司已经把研发主力向小程序转向,用某大厂研发负责人的话来说,“现在安卓渠道依然坚持五五分成,苹果是三七,而小程序却是不要钱。与其开发新游戏还不一定能获得版号,倒不如把现有游戏的小程序全都做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时下棋牌公司的研发思路转变。
目前,腾讯、途游旗下的小游戏数量*多,专注地方棋牌的同城游、微乐等品牌表现也比较亮眼。
其实不只是棋牌,塔防类、养成类手游也已举起了小程序大旗,多款小游戏密集上架,影响着行业评价体系的调整与重塑。
以阿拉丁指数、TalkingData、GrowingIO为代表的第三方小程序统计分析平台近来受到了不少厂商的欢迎,其平台数据也正被越来越多的分析人士所引用。小程序指数已成为行业评价体系中日益重要的一环,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分析机构的业务重心,相信在2019年,以小程序表现为主要监测对象的分析服务平台数量将会有所增多。
虽然版号仍在加速审批发放中,但新的一年,粗放式发展已经不再适合国内游戏环境,2019年必然是比拼品质与创意的角斗场,而一些传统型游戏可能会在新渠道遇到新的机遇,小程序这个流量池虽然是免费的,但受腾讯制约的不可控因素也非常多,总体来看,游戏行业的竞争必将更加激烈。优胜劣汰,谁能坚持下去,让我们拭目以待。
7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布的《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正式开始实施,此次广电总局将移动游戏分为两个大类:
一是不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题材内容,且无故事情节或者情节简单的消除类、跑酷类、飞行类、棋牌类、解谜类、体育类、音乐舞蹈类等休闲益智国产移动游戏,简称七大类;另一是非上述类型的国产移动游戏,简称非七大类。与以往不同,此次关于游戏管理的通知不仅对游戏的出版上线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还确定了执法权,加大了执法力度,通知规定,所有游戏上市前必须要申请版号,截止到10月1日还未申请版号的游戏将被强行下架!
此通知一出,游戏版号申请一夜间成为刚需,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不少游戏申请版号都折戟沉沙,以此同时,各大代理机构、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代办游戏版号的服务。
继某宝推出20000元游戏版号代办之后,各代理公司也纷纷挂出1.5万-3.5万不等的价格,甚至有些商家利用游戏从业者的急切心理,打着加急办理的旗号,牟取暴利,叫价飙至上十万!为解决广大游戏从业者申请游戏版号的需求,快法务应势推出游戏版号申请服务,不需要两万,也不需要一万八,仅需要13800元就可为您办理,并且快法务承诺100%通过,如不通过全额退款!
截止到10月1日,距离游戏版号未申请成功强制下线的时间已经不到三个月,形式危急,申请游戏版号迫在眉睫,然有游戏从业者反应:“广电总局说游戏版号申请20个工作日就可以搞定,可是我们公司申请游戏版号到现在80个月了,还没有下来。”具体游戏版号申请需要什么材料?为什么耗时这么久呢?
申请游戏版号需要①著作权证书②研发公司营业执照③运营公司营业执照④运营公司ICP证书⑤运营授权书(自己研发自己运营则无需提供)⑥游戏说明书、脚本、屏蔽词库、游戏截图、游戏客户端、账号密码、游戏视频,在撰写整理好这些资料之后就可以提交至 市出版局审核 审核通过后递交 新闻出版总署复审审核通过即可获得版号证书。
12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2022年12月国产网络游戏审批结果与2022年首批进口游戏版号审批结果,本次共有84款国产游戏、44款进口游戏过审。
12月国产网游过审游戏方面,包含72款移动游戏、7款客户端网游与5款双端游戏,其中包括网易游戏《巅峰极速》、创梦天地《团子合合屋》、西山居《尘白禁区》、重庆帕斯亚科技《毕业之后》、雷霆网络《渊海王座》等多款重点产品。
2022年首批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结果方面,本次共计有44款游戏产品过审,包含8款客户端游戏、32款移动游戏、2款主机游戏与2款双端游戏。
具体产品上,包含腾讯游戏《无畏契约》《宝可梦集结》《命运方舟》、网易《幻想生活》《突袭:暗影传说》、朝夕光年《原界之罪》、灵犀互娱《三国志·战棋版》《剑与骑士团》等多款重点产品。
1、同比今年前几个月过审国产游戏类型,占据数量较多的“移动-休闲益智”类游戏此次并未出现;
2、进口游戏版号中,运营单位为上海纳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无畏契约》,实则是由拳头游戏开发的FPS游戏《valorant》(目前已更名为《无畏契约》);
3、获得本次国产网游版号的《深沉之火》制作人张舒扬,此前曾接受过游戏日报【对话制作人】栏目专访,分享了他做游戏的相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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